前一段刚玩过这个玩意儿,可以在windows和linux下用dosbox来体验,怀旧一下陽光院景仁 写了:貼一張DOS下的GUI--GEM的圖片
GEM是DOS時代最流行的GUI系統,和後來微軟推出的Windows不同的是,GEM的功能非常簡單。
當然,蘋果的GUI最初模仿的直接對象是Ricoh的PARC圖形系統。
GEM的前身是GSX,誕生於1970年代,遠遠早於Mac,GEM的最初版本發布於1985年二月,也就是Mac發布後的幾個月後。

前一段刚玩过这个玩意儿,可以在windows和linux下用dosbox来体验,怀旧一下陽光院景仁 写了:貼一張DOS下的GUI--GEM的圖片
GEM是DOS時代最流行的GUI系統,和後來微軟推出的Windows不同的是,GEM的功能非常簡單。
當然,蘋果的GUI最初模仿的直接對象是Ricoh的PARC圖形系統。
GEM的前身是GSX,誕生於1970年代,遠遠早於Mac,GEM的最初版本發布於1985年二月,也就是Mac發布後的幾個月後。
现在屏幕大了zhuqin_83 写了:我一直腹诽不已的一点是,为啥我右下角的窗口非要到左上角去找那些个菜单。还有,为啥我非要点击一下要聚焦的窗口才能看到要命的菜单?
在如今越来越大的屏幕尺寸下,除了增加无意义的鼠标移动距离,还能有什么作用?
要不是公司开发要求,我才懒得用mac。
那就更要命了,鼠标移动距离大大增加。bodhi 写了:现在屏幕大了zhuqin_83 写了:我一直腹诽不已的一点是,为啥我右下角的窗口非要到左上角去找那些个菜单。还有,为啥我非要点击一下要聚焦的窗口才能看到要命的菜单?
在如今越来越大的屏幕尺寸下,除了增加无意义的鼠标移动距离,还能有什么作用?
要不是公司开发要求,我才懒得用mac。
同感zhuqin_83 写了:那就更要命了,鼠标移动距离大大增加。bodhi 写了:现在屏幕大了zhuqin_83 写了:我一直腹诽不已的一点是,为啥我右下角的窗口非要到左上角去找那些个菜单。还有,为啥我非要点击一下要聚焦的窗口才能看到要命的菜单?
在如今越来越大的屏幕尺寸下,除了增加无意义的鼠标移动距离,还能有什么作用?
要不是公司开发要求,我才懒得用mac。
我倒是经常用mac的,不过mac的菜单方式并不会节约屏幕空间,同样都有标题栏,同样都有菜单栏,只不过windows的是菜单栏放标题栏下面,而mac的菜单栏固定在上方与标题栏分离,从这方面讲其实windows的程序更节省空间,mac的菜单栏占用22px的高度,而windows的菜单栏通常要小一些。win7之后各应用程序又开始以按钮的方式呈现常用的功能,而菜单栏同样隐藏在按钮之下,这一方面windows下的程序更加节约空间了。jarryson 写了:这个globalmenu可以明显节约屏幕空间,而且去掉菜单栏的程序主体明显好看。
windows下也是朝这个方向发展,你需要按ALT才能出现菜单。
窗口菜单实现的功能多数是额外的不是经常使用的,通过按钮又好看又方便。极少数时候用到menu
希望可以自定選擇~qiii2006 写了:lz是强淫,[膜拜]
貌似gnome3也有全局菜单了。
鼠标从当前作业窗口移动到菜单,窗口菜单无论如何都比Global Menu的距离近,因而需要的时间少,是高效率的必要的一步。但是最后的结果是,Sun和合作伙伴发现,同样在运用熟练的基础上,Global Menu比窗口菜单效率高,原因是Fitts' Law只强调了鼠标移动距离和时间花费的关系,却忽略了窗口菜单的上面还有窗口标题栏,而窗口标题栏再上面还会有东西,窗口菜单要求用户把鼠标移动在20多像素的菜单栏,不能少,也不能超过;而Global Menu不需要考虑鼠标超过菜单的问题,因为即使物理鼠标移动超过,但实际上屏幕的鼠标指针也不会超过。相比之下,反倒是Global Menu效率高,用户只需把鼠标网上推,不用考虑鼠标指针超过菜单的范围,肯定最后还是在菜单上,只需要考虑左右移动鼠标来选择不同的菜单项,但是窗口菜单的用户,除了需要考虑菜单项,还要考虑菜单本身这一“细条”,不能让鼠标指针超过,所以往往鼠标快移动到目的地的时候都要减速。Fitts's law (often cited as Fitts' law) is a model of human movement in human-computer interaction and ergonomics which predicts that the time required to rapidly move to a target area is a function of the distance to and the size of the target. Fitts's law is used to model the act of pointing, either by physically touching an object with a hand or finger, or virtually, by pointing to an object on a computer display using a pointing device. It was proposed by Paul Fitts in 1954.
你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,那就是你显然不是闭着眼睛移动鼠标的,当你在把鼠标移到一个地方之前,你是需要先把眼光移动过去定位的,而对于全局菜单来说,你的眼光移动距离太长,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大屏幕来说,这一点相当不舒服Olnex 写了:我学Interactive System Design的时候,老师告诉我们,当初Sun和另外几个公司设计用户界面的时候,曾一度的嘲笑过Mac的界面,其中一个笑点就是Global Menu,根据Fitts' Law:鼠标从当前作业窗口移动到菜单,窗口菜单无论如何都比Global Menu的距离近,因而需要的时间少,是高效率的必要的一步。但是最后的结果是,Sun和合作伙伴发现,同样在运用熟练的基础上,Global Menu比窗口菜单效率高,原因是Fitts' Law只强调了鼠标移动距离和时间花费的关系,却忽略了窗口菜单的上面还有窗口标题栏,而窗口标题栏再上面还会有东西,窗口菜单要求用户把鼠标移动在20多像素的菜单栏,不能少,也不能超过;而Global Menu不需要考虑鼠标超过菜单的问题,因为即使物理鼠标移动超过,但实际上屏幕的鼠标指针也不会超过。相比之下,反倒是Global Menu效率高,用户只需把鼠标网上推,不用考虑鼠标指针超过菜单的范围,肯定最后还是在菜单上,只需要考虑左右移动鼠标来选择不同的菜单项,但是窗口菜单的用户,除了需要考虑菜单项,还要考虑菜单本身这一“细条”,不能让鼠标指针超过,所以往往鼠标快移动到目的地的时候都要减速。Fitts's law (often cited as Fitts' law) is a model of human movement in human-computer interaction and ergonomics which predicts that the time required to rapidly move to a target area is a function of the distance to and the size of the target. Fitts's law is used to model the act of pointing, either by physically touching an object with a hand or finger, or virtually, by pointing to an object on a computer display using a pointing device. It was proposed by Paul Fitts in 1954.
当然,Global Menu也不是没有缺点,缺点比如不是当前窗口就看不到菜单,当然苹果也有自己的说法,比如不是当前活动窗口,不需要看到菜单,这就牵扯到用户界面的设计和定义,好像你在窗口菜单里放一个滚动新闻,那么就算不是当前窗口,也应该能看到菜单,但这样一来,就破坏了界面元素的设计初衷和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