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實質內容是一致的
貌似記得GPL與BSD是不相容的
那麼難道可以與商業條款兼容?
不給錢 請走GPL/LGPL 給了錢 你是上帝
只能說它注重的是商業利益
這和許多網遊是類似的 免費玩家與RMB玩家
GPL開發者們辛苦寫下的代碼 收了錢就變成專有的
難道這樣合理嗎?是GPL的初衷嗎?
GPL要點之一是保持代碼持續自由(衍生作品)
這一做法顯然是與之相悖的
可見多重授權是很好的規避方式
以GPL的名義讓開發者爲自己的專有軟件寫代碼
這和僱人寫軟件又有多少本質差異?
個人以爲 自由軟件的內涵之一應該包括平等
不能以經濟的價值來左右 雖然現實就是講錢
一旦出現了多重的標準或者判斷 必然會引起不平等
那就不是任何人任何目的 而是付費者>=非付費者
當然所處的角度不同 認知與行動自然有所差異
謀求利益也無可厚非 商業公司就是以營利爲目的
只能感嘆追求不同 求異存同 殊(zì)途(qiú)同(duō)歸(fú)?
但是講到自由軟件精神 多重授權這條路似乎已經跑偏了
PS: 以下純屬個人臆想 如有雷同 算你有緣
原本Qt就是專有軟件 飽受詬病 促成了Gtk的誕生
迫於競爭壓力 東家不得不把它開源 時至今日 幾經轉手
要是現在閉源的話 也算有始有終 無可非議
但是偏偏用了GPL 門開了 連門框也一起拆了
也只好出此下策 來個多重授權 妄圖賺點授權費
失去了商業發展的支持 難怪KDE受連累了